太!多!规!则!

举手之劳


甜一发爽爽。短。


*


一般情况下,在贝克街,我都是掌握生活技能较多的那一位;虽然照顾自己是每个人都应修炼的本领。如果和那些热爱生活的人比,我所会的就只是最基础的那一点儿罢了;但只要比对的对象稍稍改变,我一下子就变得突出起来。比如我那位某些时候不知冷暖、常常在地毯上赤着脚走来走去,昼夜颠倒、忘记午餐时间,一心沉迷于追求真相,偶尔还有那么点恶习的室友,我就显得额外博学多才了。


因此很多时候,往往是我担任着提醒的职责,在微寒的清晨把帽子和围巾放在容易看见的、一手就能拿到的地方。如果一起出行,我也会留心是否有遗漏的东西,直接拿上就是了。他似乎也挺习惯于我这样的照顾,我疑心他在理所当然的享受这一切,甚至变本加厉。不过我也乐意做这些。举手之劳。


然而,百密却终有一疏。当我被拉着跳上马车的时候,直到车轮碾过冰雪泥地的声音响起,寒风似刀刃一般划过我的手背,我才注意到我似乎忘带了什么东西。我带着帽子和围巾,福尔摩斯也裹得严严实实。可我却忘记了戴我的手套。那是一副相当厚实温暖的手套,内层夹着软乎乎的绒毛。平时从不觉得冷,现在却终于体会到了大自然的威力。


我只好把手塞进衣兜,尽力保持着那点儿热气。我的举动惊动了身旁的福尔摩斯,于是他凑过来问道。


“你没有戴手套吗?”


“是啊。你带了吗?”


“我也没有。”


我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,于是也不抱什么希望了。当我恨不得把自己塞进大衣里裹成一团的时候,福尔摩斯却把我的手从衣兜里抽了出来。两只冰冰凉凉的手暴露在寒风的呼啸中,我不由得抗议起来。


“很冷啊,福尔摩斯!……”



“我知道。”他泰然自若的说。


随后他握着我的手,放进了他自己的衣兜里。


“举手之劳。我觉得这样也许会更暖和一点。……朋友之间也可以这么做吧?”他轻轻说道。


“……的确。”我回答。


之后的路上,我们都没有开口说话。只有我和他手心的暖意交织,如温泉般浸润弥散到全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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